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,市属、驻市有关单位:
《赣州市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已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2025年12月9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赣州市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
若干措施(试行)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重点产业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,加快提升赣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水平,打造具有赣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,特制定如下措施。
一、支持高水平开放
1.加大利用外资力度 。对当年认定资本项下实际使用外资100万美元(含)以上,且符合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制造业项目,按进资额(包括外币和跨境人民币)不超过2%的比例给予当地政府奖励。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。〔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〕
